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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备案后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的通知》(云卫规财发〔2018〕4号)中,第四条“审核通过的新增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制定了自主定价4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现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致电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规划财务部医保物价组,联系电话:0871-68285681

自主定价文件附件12.1签发.pdf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规划财务部

     2021年12月1日